受******人民政府委托,******有限公司************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免费申请账号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DXHN-2024-0830
******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0,000.00元
******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3,9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9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B******-其他建筑工程 | B******-其他建筑工程 | 1(项) | 否 | 无 | 3,900,000.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最高限价:3,665,360.75元(因系统原因,本项目最高限价以此为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要求提供的资料须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磋商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3)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承诺函加盖公章。;(4)提供相关证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5)供相关证书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6)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登录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信息,打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并密封提交竞争性磋商小组。;(7)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证件如下:1、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2、技术负责人职称证;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职业培训合格证;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提供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劳资专管员提供身份证,并在响应文件中注明。(相关证书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颁发)备注:提供相关证书及2024年6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8)提供承诺函;(9)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时间: 2025-03-28 至 2025-04-0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免费申请账号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5-04-08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时间:2025-04-08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2.本项目全程线上开标。如需云平台相关咨询,请拨打以下热线电话: 热线一:0898-****** 热线二:0898-******。请投标人(供应商)详阅本文件中《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须知》,并自行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下载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等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2)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分网(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网址******/。
(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ggzyjy/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分网(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发布的为准。
6.关于特定资格要求的补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磋商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承诺函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 〕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相关证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供相关证书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投标人须具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登录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信息,打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并密封提交竞争性磋商小组。
(7)根据《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琼建管〔2021〕281号)要求,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可兼任)、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质量员1人(可兼任)、劳资专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证件如下:1、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2、技术负责人职称证;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职业培训合格证;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提供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劳资专管员提供身份证,并在响应文件中注明。(相关证书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颁发)备注:提供相关证书及2024年6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三门街77号
联系方式:0898-******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瓦灶路美舍嘉苑(北区)一期5栋21楼2101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秀丽
电话:******
网址:******/
开户名:******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8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