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丰田黄河汽车4S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汽丰田黄河汽车4S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广汽丰田黄河汽车4S店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土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12°35′57.458″,北纬37°45′41.313″。项目占地面积7285m2,建筑面积10297m。年销售汽车2000辆、维修保养汽车5000辆。
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汽车销售展区、售后服务区和汽车保养和维修车间,以及洗车房、办公区等。配套和建设了焊接烟尘净化器、烤漆房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洗车废水隔油沉淀池和危废贮存间等环保设施。
******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管理局出具了“关于广汽丰田黄河汽车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小店行审投字[2024]58号),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项目公示附件内容如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
链接: ******/s/1uEkJoavMWIv4cJ7O_zN64w?pwd=imjb提取码: imjb
二、公示时间
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24日。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街道马练营路59号
联系人:母建民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公章。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