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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塘横片区水质净化厂项目(一标段)检验监测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广东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广东
源发布时间:2025-07-04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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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电话:******[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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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亚湾塘横片区水质净化厂项目(一标段)检验监测******有限公司,由专项债及政策性资金、企业自筹等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检验监测单位。

项目编号:RCGC25003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大亚湾塘横片区水质净化厂项目(一标段)检验监测

2.2招标人:******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惠州市大亚湾规划厚德一路以北,规划龙山九路以西

2.4检验监测费:******.00元

2.5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40666.41㎡,总建筑面积约24102.48㎡。新建塘横片区水质净化厂(含工业废水、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近期土建规模1万m3/d,市政污水处理设施近期土建规模4万m3/d。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为准。

2.6工程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大亚湾塘横片区水质净化厂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监测工作(不含水土保持监测、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服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及工程设计文件、规程规范和合同约定,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及相关监测。检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沉降观测绿色建筑检测、******消防检测;具体以质量安全监督主管单位备案的第三方检测方案为准。(若第三方检测工程量及检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与上述要求出现偏差时,招标人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中标单位应无条件配合完成检测工作。)检测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检测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或备案前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检测内容均属于本次招标范围,中标单位须按照相关规范和质监部门的要求,确保项目验收要求所需要的检测项目,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完成项目的检测工作,并确保出具可以完成验收备案的检测报告证明。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坑监测、边坡监测等。具体以质量安全监督主管单位备案的第三方检测方案为准(如有要求)。

2.7检验监测质量标准依据国家及地区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对本项目进行检验、监测,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及监测报告。

2.8检验监测服务期限本工程施工工期为341日历天,检验监测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阶段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

2.9资金来源:******有限公司,由专项债及政策性资金、企业自筹等筹措解决。

2.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以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注册地),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2)、(3)项资质要求: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的规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专项资质证书须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检测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2)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勘察资质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勘察资质

②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勘察资质

③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勘察资质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纳入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或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

3.4拟派驻本项目的检测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拟派。

3.5拟派驻本项目的监测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拟派。拟派驻本项目的监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3.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证明材料。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由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即: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数量上限为3家),须以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当中具有勘察资质的单位须具备上述第3.2条第(3)项的资质要求;联合体拟派驻本项目的检测项目负责人、监测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上述第3.4条、第3.5条的要求;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8参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与上述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参与项目报名方法及要求

4.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报名的,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

1)《领购文件登记表》(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或报名时现场填写);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的省部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纳入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或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

6拟派驻本项目的检测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驻本项目的监测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驻本项目的监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

7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详见附件,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8(联合体投标的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出具并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联合体投标的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出具并盖章)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份,加封面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加盖单位公章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大亚湾塘横片区水质净化厂项目(一标段)检验监测投标报名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载明投标人全称,联合体含各方全称和提交时间),除《领购文件登记表》以外,每页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除上述封面、(7)资料外,其他资料由各方各自盖章即可)。

4.2报名方法:

1)线下报名:按4.1要求准备上述资料到******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东湖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7楼7B进行报名;

2)线上报名:4.1要求准备上述资料的盖章扫描件后发送至邮箱******,收到电话或邮件通知后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须将纸质材料邮寄到此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东湖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7楼7B

4.3报名时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1日,每天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5.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29日9:00~9:30

5.2开标时间:2025年7月29日9:30(北京时间);

5.3******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菊花一路真维斯办公大楼5楼);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员(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期限及发布公告媒介

6.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易电子交易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联系方式

人:******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兴北路368号金湾花园5栋46号

人:林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东湖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7楼7B

人:徐工

联系电话:******

 


附件:《招标日程安排表》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大亚湾塘横片区水质净化厂项目(一标段)检验监测

项目编号

RCGC25003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7月7日

9: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25年7月11日

17:3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25年7月11日

17:30

招标人书面澄清截止时间

2025年7月14日

17:30

保证金到账

截止时间

2025年7月29日

9:30

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7月29日

9:30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开始时间

2025年7月29日

9:00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结束时间

2025年7月29日

9:30

开标时间

2025年7月29日

9:30

开标地点

******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菊花一路真维斯办公大楼5楼)

评标时间

2025年7月29日

10:30

评标地点

******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菊花一路真维斯办公大楼5楼)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如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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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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