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浙环函〔2022〕308号),推进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总结试点建设成效,凝练试点经验,现就嵊泗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县建设评估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服务能力,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嵊泗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县评估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对照《嵊泗县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创建实施方案》,梳理试点建设推进、落实情况和指标、项目完成情况,总结试点建设成效、特色亮点、凝练试点经验,形成自评估报告,并协助业主全过程参与评估工作。
三、最高限价
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万元,采购单位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报价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服务时间要求
具体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减污降碳协同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为准。
六、询价采购程序
1、供应商按规定时间递交询价响应文件;
2、询价评审小组(由采购人召集相关人员组成)按询价文件要求对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响应供应商;
3、询价评审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依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
4、询价评审小组根据询价评审办法确定询价成交供应商;
5、当询价截止时间截止后,出现报价单位不足三家情况的处理方式。在开标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但能够满足实际需求,经评审小组认可,采购活动可继续进行。
七、报价文件组成(纸质资料一式三份)
1、营业执照及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资格证明文件;
4、报价单(附件一);
5、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6、其它相关材料(由报价人根据评分细则自行决定提供)。
八、询价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采取综合评分法(100分制),其中技术资信部分90分,报价部分10分。评审组先对技术资信文件评审,然后对技术资信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单位进入报价文件评审。评标结束后,两部分合计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一个中标供应商(得分最高者),其他有效供应商按合计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备选中标供应商。评分结果当面告知各供应商。评分细则如下:
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否决指标,不记分)
序号 | 评审类型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1 | 符合性检查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有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和有无不良信用记录 | 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
2 | 无效标条款 | 1) 报价不是固定的或超过预算金额的; 2) 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3) 不具备询价公告规定资格要求的; 4) 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投标文件的; 5) 非法定代表人或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6) 未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及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7)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3 | 评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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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分标准(100分)
序号 | 内容 | 评分原则 | 分值 |
1 | 一、价格部分(10分) |
1.1 | 价格评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精确到两位小数位,两位小数位后的实行四舍五入)。 | 10分 |
2 | 二、技术资信部分(90分) |
2.1 | 项目负责人资历 | 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领域或能源领域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中级职称得1分,其他不得分。 具备环境类领域博士学历的,再加2分。 2.项目负责人具备低碳咨询、低碳研发或低碳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得4分。 具有主持过省级及以上单位委托的绿色低碳或环保相关课题(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每个2分,最高得6分。 | 15分 |
2.2 | 项目组成员资历 | 1.投入本项目人数(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6人,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最高得4分。 具备副高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2分。 2.项目配备2名及以上有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方案或低碳试点乡镇建设方案编制及申报经验人员,得4分,不提供或未满足要求不得分。 | 10分 |
2.3 | 业绩 | 1.供应商提供成功入选低碳试点项目的业绩(低碳试点县、低碳试点景区、低碳试点社区(村)等)得5分,否则不得分。 2.承担过省级温室气体碳排放核查项目的业绩,每个2分,最高得4分。 3.承担过县市区能源或环境领域省级委托项目任务的,得2分。 4.提供承担过市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的业绩,每个1分,最高得4分。 | 15分 |
2.4 | 技术方案 |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实施重点、难点的分析和针对重点、难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可行性、科学性、完整性进行打分。 1.方案的目标、方法、措施、成果等,是否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优8-10分,良5-7分,一般0-4分)。 2.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否全面,工作方法是否合理。全面、合理的,得8-10分;较为全面、合理的,得5-7分;不全面、不合理的,得0-4分。 3.工作开展的重点、难点分析全面的,解决措施合理的,得8-10分;较为全面、合理的,得5-7分;不全面、不合理的,得0-4分。 | 30分 |
2.5 | 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工作进度安排、提供的服务周期与进度保障措施进行评审,满分5分。进度安排合理,保障措施有力,得4-5分;较为合理,得2-3分;不全面、不合理的,得0-1分。 | 5分 |
2.6 | 供应商综合实力 | 1.投标人每提供1个低碳相关业绩或有相关研究成果(专利、论文等)的得1分;最高得5分。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低碳服务认证证书、碳标签授权评价机构证书等相关证书;每具有一项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 3.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 4.近2年,在低碳或能源领域获得省级主管部门表彰或奖励的,得3分。 | 15分 |
附件一 : 报价单
项目名称:嵊泗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县评估技术服务项目 | 投标价 (人民币元) | 备注 |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 大写: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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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价单中投标价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项目投标价,包含税费、验收费(评审费)以及供应商为完成本技术服务项目所需的一切本身和其他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
九、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17:30前。
2、报价人应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一式三份且密封封装(单位盖章),通过邮寄快递(邮寄时的签收时间为准)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至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3、报价人要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4、本项目将于2025年7月28日上午9:00在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进行评审。
5、采购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先生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兴海路277号511室。
十、其他
报价人中标后,需通过政采云,提供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链接。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