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的委托,拟对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村安全巡检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交易编号:GDHY-2025-0514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村安全巡检系统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80,000.00元。
四、最高限价:本项目以280,000.00元(含税)作为上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项目上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村安全巡检系统项目
2.项目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3.本项目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媒体公告:中国灯饰之都网(******/gzz/)、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招标代理机构网(******)相关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磋商文件附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磋商文件附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需同时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人员)两类信息)。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3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 7 月 23 日至2025年 7 月 29 日,每天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沙岗天王路2号东信商厦五楼503-505
方式:现场购买(请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元):500(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八、递交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 8 月 04 日下午14时30分~15时00分。
九、投标保证金:¥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8 月 04 日下午15时00分(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十一、提交磋商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沙岗天王路2号东信商厦五楼503-505。
十二、磋商时间:2025年 8 月 04 日下午15时00分。
十三、磋商地点:中山市东区沙岗天王路2号东信商厦五楼503-505。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彭小姐 联系电话:076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沙岗天王路2号东信商厦五楼503-505
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0760-******
电子邮箱:****** 邮编:528400
******委员会
地址: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海兴路15号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28400
******委员会
******有限公司
2025年 7 月 22 日